建设背景
1997年,天津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投资300万美元在内环线区域建设了规模为70个路口的SCATS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该系统运行以来,对控制区域内的交通控制效果显著,运行稳定,对天津市的道路交通环境具有很强的适应性。
2013年初及年底,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利用财政资金通过政府采购分别建设了规模为300个路口和400个路口的SCATS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在天津市中心城区共扩建了700个路口,并进行相应的项目建设。该系统由700个Eclipse交通信号控制器、7个区控中心、一个中央控制中心三级组成,协调控制700个信号控制路口。该系统运行以来,大大缓解我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使天津市的道路交通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
为了进一步提高天津市交通信号控制水平,提升中心城区交通信号区域控制协调能力,拟在现有SCATS信号控制系统基础上继续扩建400个路口的SCATS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将天津市信号控制系统规模扩展到1100个路口。
系统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建设范围为天津市中心城区,扩建400个路口的信号控制系统。
系统建设内容应涉及所有关于中心城区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的内容,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内容。
系统建设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信号控制器授权
(2)系统硬件
(3)信号控制器
(4)交通检测器
(5)通讯链路
(6)配套工程
(7)交通工程服务
(8)其他服务
系统建设总体目标
在天津市中心城区扩建400个路口的SCATS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完善天津市交通控制系统,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改善交通环境。
该系统应遵循主干道路干线协调控制为主,向周围区域辐射控制的“带状控制”的总体控制战略。在城市中心城区形成“点、线、面”之间相互协调的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网络。
该系统必须与现有天津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交通系统(ITS)等已建成的系统能完全兼容对接,扩展能力至少应能达到2000个灯控路口。
该系统建成后的效益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受控区域内路口及路段的通行能力、行车速度、行车秩序、停车次数、交通事故发生率、汽车尾气对大气的污染指数等。应达到以下总体目标:
(1)提高区域通行能力
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建成区域及辐射区域的道路通行能力,系统规划实施后在系统控制区域内应达到:
a.停车次数减少15-20%;
b.行车延误减少10-15%;
c.平均旅行时间减少10-15%;
d.行车速度提高10-15%的设计要求。
(2)有效均衡交通压力
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建成后应有效均衡路网交通压力,通过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数据平台与天津ITS平台的数据交互,实现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以及交通诱导发布系统的信息共享,有效诱导交通流量,实现均衡流量的目标。
(3)实现交通信号集中控制
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建成后将实现400个路口的交通信号集中控制,实现包括警卫路线、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交通信号集中管控。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Eclipse交通信号控制器是扩展项目建设需要。2013年初及年底,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利用财政资金通过政府采购分别建设了规模为300个路口和400个路口的SCATS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在天津市中心城区共扩建了700个路口,采用的是Eclipse交通信号控制器。为保证全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一致性和可扩展性,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系统的控制效能,故需采用与原项目同型号信号机。